开药店药品从哪进货好(药店惊现「国家集采药品专柜」)

日前,山东省淄博市成为全国首个政府搭平台、促对接,实现集采药品进药店销售的地市。目前,淄博已有387家零售药店可购买到国家集采药品,不少药店已设置“国家集采药品专柜”。

“我们将充分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督’作用,着力加强中选厂家、商业配送公司、药店三方协调机制,让更多的药店加入集采药品销售中。”淄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说。

实行“四统一”

此前,国家集采前四批157个、山东省集采一批39个品种已落地淄博,与原采购价相比,中选药品分别降价54%,67.3%。

按照现行规定,药店进货时无法享受医院的集采价格,部分药品医院和药店之间存在较大落差,这导致了部分购买需求只能“回流”到医院,患者只能选择排队去医院门诊开具低价的国家集采药品。

为打通国谈药品入院“最后一公里”,淄博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先期,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多次召开相关负责人座谈会、供应协调会,强化与药店、中选生产企业、配送公司的衔接配合,确保药品按时足额供应。

对于部分品种的“短缺药”,也将严格执行登记制度,确保满足患者的实际购药需求。最终,淄博市167家药店报名自愿参与,范围覆盖各区县。一周后,参与的药店数量提升到了387家。

药店销售人员在按照“四统一”的要求整理货架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的零售药店按照“四统一”模式销售——统一参照中选价格或进货价格销售;统一在药店显著位置设置销售专柜;统一采取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据了解,药品附有集采药品中选价格标签与销售价格标签,方便消费者进行比对;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

集采药品按照中选价格或进货价格销售,参加“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的绝大多数药店集采药品备货量达到30个品规以上,多以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为主。

落地零售终端提速

今年以来,集采药品落地零售终端进入提速阶段。

5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重点将临床价值高、需求迫切、费用高、替代性不高的药品纳入“双通道”,同时从国家层面明确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供应保障范围(支付标准与医疗机构统一)。

《意见》明确药店遴选程序和原则,信息化方面与医保信息平台、电子处方平台对接,药品管理方面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储存、配送体系,医保基金监管方面采取更严格的措施。

按照国家医保局在《关于适应国家医保谈判常态化持续做好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原则上2021年10月底前,各省份要确定本省份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2021年11月底前,各省份要实现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有1家符合条件的‘双通道’零售药店,并能够提供相应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截止目前,包括广东、安徽、江苏、浙江、湖南、江西等多个省份均已发布建设“双通道”药店的相关通知。

在完善处方流转方面,福建医保部门建立一个电子处方流转的统一平台,医院医生开出的用药处方将通过该平台流转到纳入“双通道”管理的定点药店,患者可以到药店购买该药品。

为了保障供应机制,避免“双通道”变“单通道”,安徽省明确对“双通道”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定点医疗机构须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定点零售药店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确保形成“双通道”互补的供应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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