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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年11月 26日,群众来所报警称:有人在抖音上发 视频侮辱和诽谤我,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经查,该抖音号的实际用户为廖某某,廖某某在自己的抖音号上发布短视频对报案人及其家属进行侮辱和诽谤,散布辱骂的视频被多次点赞、转发及评论。民警随即传唤廖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到案后廖某某对这一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宝兴县公安局对廖某某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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